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主管部门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是福建省新组建的政府职能部门

2018年10月,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拟组建省生态环境厅。

将省环境保护厅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省水利厅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省农业厅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保护职责等整合,组建省生态环境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是福建省新组建的政府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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