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下属厅级机构。
根据《吉林省机构改革方案》,将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省水利厅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省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省生态环境厅。
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加挂省核安全监督局牌子。
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下属厅级机构。
2020年12月,入选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
2020年3月,获得生态环境部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省级表现突出组织单位表扬。
2020年4月,青海省委、省政府授予青海省生态环境厅“青海省国土绿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是辽宁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2018年贵州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20年12月,入选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